是的,我們已經在520這天完成結婚登記,
邁入室友
登記時間:104年5月20日(三)09:20左右
登記地點:三重戶政事務所
※戶政事務所不在區公所裡,而是與幼兒園、勞工大學同棟大樓的5樓。
520這天是合八字的師傅算出的好日子,
也要依據時辰進行登記,在上午9:10~11:00進行登記皆可,
1、L媽囑咐我們務必從頭到腳都需新衣,代表新的起點與開始。
2、事先詢問每星期喝咖啡的二位證人,要當天出席還是事先簽,二位證人都說要親自到場。
3、結婚登記完,回家祭拜祖先(用訂婚回的禮炮香燭)。
4、L細心地在事前就先上網預約520戶政登記時間(我完全忘記這件事)。
事先上網搜尋似乎就是去簽一簽就完成結婚登記,
BUT,就是這個BUT!!!!!!!!!!!!!!!
如果毫無準備,就是一張白紙在上頭簽一簽
而且戶政事務所提供的結婚書約,呃...非常陽春,
因為要簽賣身契
因為要簽賣身契
因為要簽賣身契(很重要所以說三遍)
所以決定自。己。手。工。作。業...orz
事先網路搜尋別人自製的結婚書約,
很多人都是買好現成書夾再自己加工,例如:貼假鑽、小花...等,
或是只有列印網路人家設計好的書約,書夾則是用婚紗照去平面輸出,
皇天不負苦心人,讓我找到這篇網誌:
http://verywed.com/forum/essence/expexch-2894116-1.html
決定依樣畫葫蘆,但本身沒有作者的設計背景,
要使用illustrator也是可以,可能要搞個整天才行,
毅然決然放棄電腦作業,直接純手工,囧。
(我居然還升等,做了兩版...)
結婚登記前一天做到凌晨4:00,窗外滂沱大雨,
稍微休息一下,梳洗完就從新莊家出發至戶政事務所,
跟L、L最最要好的兩個朋友會合後,就開始結婚登記囉!
L一進戶政事務所立馬抽號,接著將結婚書約交換簽名。
(原以為結婚書約會被收一份回去,結果居然兩份全還給我們...)
證人簽的好小心...
櫃台叫號輪到我們進行登記,
一坐下來就述明想多申請一張結婚證明(NT.150),
覺得這樣才有『恩,我是合法配偶的感覺』XDDDDD,
(櫃台人員覺得不用花這筆錢,一直勸退我)
結婚證明就如網路所說的,像大張的百元鈔(誤)。
戶政事務所送了兩支筆與一盒手工皂外,還布置了背板讓我們拍照。
這也是戶政做的,很古椎。
最後來張大合照
接著去哩厚咖逼吃頓早午餐,回家祭祖去~
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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